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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文章精选

落今朝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温瑶季明尘,讲述了​着一身浅灰色的运动装,无助又警惕地抱膝而坐。瞧着年纪不大,皮肤白皙细嫩,容貌温软漂亮,是个在和平年代里稀奇罕见,在末世里更极为难得的绝色美人。光是看一看,就让一群男人心尖痒痒,像是野兽看见了鲜美的猎物般冲动。他们都许久没碰过女人,更别提这样的人间绝色,几个男人对视一眼,其中大胡子男上前一步和季明尘谈判道:“兄弟们也都累了,就懒得跟你们动粗了……”......

主角:温瑶季明尘   更新:2024-05-06 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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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瑶季明尘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文章精选》,由网络作家“落今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温瑶季明尘,讲述了​着一身浅灰色的运动装,无助又警惕地抱膝而坐。瞧着年纪不大,皮肤白皙细嫩,容貌温软漂亮,是个在和平年代里稀奇罕见,在末世里更极为难得的绝色美人。光是看一看,就让一群男人心尖痒痒,像是野兽看见了鲜美的猎物般冲动。他们都许久没碰过女人,更别提这样的人间绝色,几个男人对视一眼,其中大胡子男上前一步和季明尘谈判道:“兄弟们也都累了,就懒得跟你们动粗了……”......

《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文章精选》精彩片段


梅娅莎听到动静的时候,猛拍了下睡得正死的狄大虎:“有人来了!”

狄大虎一个激灵,立马架起机关枪对准阳台下面,梅娅莎无语,又给了他一巴掌:“里边,他们走的侧门!”

等他们俩反应过来回到二楼小厅时,下面的十几个男人也陆陆续续都上来了,除了前面那两个瘦弱的,后面个顶个的粗壮魁梧,皮肤黝黑,每人手上还都拿着巨型斧头或砍刀。

温瑶只一眼就能分辨出他们是什么人。

末日里的游猎者,他们多为匪盗,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区域,也不遵循任何地方的规则,大多以十几人或者几十人的团伙行动,在各区游猎……

这些人虽然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但在极其危险的游猎过程中身经百战,实力不容小觑。

一般的幸存者,或者单独行动的基地队员,都会避免碰到游猎者……

因为他们这些人既然有胆不服各洲各区的管制,必然是没有任何章法的,他们大多会胡乱杀人,抢夺物资,奸淫女性……总之是群无恶不作的亡命之徒,毫无人性可言。

好在……他们没有一个人有枪,如果只是以刀法对刀法,她完全有胜算。

大胡子男见他们才区区四个人,顿时放松了警戒,不过他倒也没有动手的意思,而是对着沙发的方向通知道:

“咱们兄弟们刚砍了波丧尸,还杀了好几只变异体,现在累了要在这歇两天,你们有什么物资,识趣的话就分点出来。”

季明尘眼睫垂着,没有说话,旁边温瑶坐起了身,悄悄藏着刀随时准备战斗。

梅娅莎翻了个白眼,双手转了下枪,也无动于衷。

狄大虎则扛着机关枪,老实巴交地好心提醒:“一楼地儿大着,你们可以去一楼,别打扰我们老大。”

“……”

见他们四个全都如此淡定,他们这伙人也有点慌,站在末尾的几人小声议论:“他们怎么都不害怕,怕不是有些来头?”

“能有什么来头,不就是仗着有两把枪吗?”

“你看中间那男的,看着就一斯斯文文的小白脸,只怕是连枪都不会拿……”

“还有旁边那个妹子,细胳膊细腿的,还长得那么水灵漂亮,难不成还能有危险?”

随着他们的议论声,中间大胡子男的注意力转到了温瑶的身上。

少女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运动装,无助又警惕地抱膝而坐。

瞧着年纪不大,皮肤白皙细嫩,容貌温软漂亮,是个在和平年代里稀奇罕见,在末世里更极为难得的绝色美人。

光是看一看,就让一群男人心尖痒痒,像是野兽看见了鲜美的猎物般冲动。

他们都许久没碰过女人,更别提这样的人间绝色,几个男人对视一眼,其中大胡子男上前一步和季明尘谈判道:“兄弟们也都累了,就懒得跟你们动粗了……”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换怎么样?我们分你们半只野鹿,你们出两个女人,让我们十几个兄弟爽一晚,玩完就还你们,你们也不亏……”

一听这话,梅娅莎瞬间就怒了,举着枪朝男人们骂:“我看你们全部是找死!”

大胡子男却根本不把女人的话放在眼里,依然看着季明尘,他觉得他像是头目,而头目才是有资格做主的人:“实在不行那烈性子的就算了,我要你旁边的这个……”

季明尘抬起眼帘,桃花眼弯起,朝他露出个温柔和煦的笑:“好啊。”

旁边的温瑶:“……”

梅娅莎和狄大虎对视一眼,纷纷收了枪,准备看戏。

见人一副非常好说话,并且还十分爽快的样子,大胡子男满意极了,他笑着吩咐手下道:“你们几个下去抬鹿,你们俩去把那小妞抱过来。”

两个男人猥琐着目光上前,温瑶后背的刀已准备就绪,只可惜没等她动手,两个男人突然后背着火,均惨叫一声滚倒在沙发前。

“火!哪里来的火!”

“怎么这么烫!”

“啊啊啊烧、火、他、他是异能者……”

季明尘指尖冒着火焰,优哉游哉地站起了身,他闲庭信步上前,用脚踩上其中一人,两只冒着火焰的手指直戳男人的双眼。

伴随着滋滋的响声与浓烟,男人额头青筋暴起,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啊啊啊———”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呃啊……”

两只眼睛瞬间就成了两个黑色的窟窿,男人还来不及抬手捂眼,就疼得活生生晕死过去。

至于另外一个男人,季明尘也没放过,他直起腰,皮鞋踩在他脑袋上,下一秒便将他踩得面皮扭曲,脑浆迸裂。

短暂的两分钟,满座皆惊。

剩下的十多个男人全部陷入了恐慌,前面两个瘦弱的男人甚至当场呕吐了出来。

“他是火系异能者!”

“他体能还得到了进化,可以踩碎人的脑袋……”

“……跑、快跑!”

一群人沿着狭窄的楼梯拥挤下去,甚至还有慌不择路直接从二楼跳了下去。

梅娅莎则掏出双枪,追上前又砰砰打死两个:“看你们的步伐快还是老娘的枪法快!”

眼看着狄大虎也要上前补几枪,季明尘却将手搁在了他的肩膀上。

狄大虎回头:“老大?”

季明尘微笑着,散漫道:“狙击枪给我。”

狄大虎忙拿来狙击枪。

眼看着季明尘往西侧阳台走去,梅娅莎和狄大虎也忙收枪上前。

温瑶放下刀,目光扫过地上惨不忍睹的尸体,默默擦了擦手心的汗,也跟着来到了阳台门口。

此时天光已经大亮,从阳台往外看,低沉乌云压着荒枯的草地,而壮阔无垠的草原上,有八九个男人在没命地赛跑。

有人摔倒在泥泞里,有人被前面的人给绊倒,有人则刚爬起来,画面一度滑稽……

季明尘将狙击枪架在围栏的台子上,枪口对准了他们。

“砰——”地一声巨响,其中体型最壮的那个男人扑通倒地。

死的正是他们的头儿,那个大胡子壮汉。

其他人听见枪声,跑得更加卖力了,没一会剩下的几个人连滚带翻爬过那座小山丘。

季明尘直起了身,神态轻松地擦着手,表情却有点遗憾:“啧,打偏了啊,要过一会才能死……”

梅娅莎马屁立刻上来:“老大的枪法太准了,这距离,也只有老大能命中。”

狄大虎表示不解:“可是老大为什么只杀他一个?”

季明尘回头,对上温瑶的目光:“因为看他眼熟啊。”

梅娅莎双手叉腰:“强者挥刀向更强,弱者挥刀向更弱,不清理了这些杂碎,只会有更多流落在危险区的幸存者遇难。”

“老大,还是太仁慈了。”

温瑶沉默地看着,并未说话,季明尘走到她的旁边,低头凑近她时眉眼弯起:“怎么了,吓到我的温小姐了?”

“早和你说了,闭上眼睛乖乖睡觉。”

“……”


温瑶做了个梦。

一个异常清晰,却也非常奇怪的梦。

在梦里,她以第三视角看完了她的整个人生,不,准确来说,是沈逸川和木笙笙的整个人生。

像是一部漫长的电视连续剧,故事发生在末日降临后的异能觉醒时代。

在这个剧本里,沈逸川是男主,木笙笙是女主,剧情主要讲述运筹帷幄的基地长官沈逸川与落难千金木笙笙之间的爱恨与成长。

而她温瑶,简单总结就是男主角成王路上的垫脚石,而且还死得特别冤。

兢兢业业多年,却被冠以勾结东洲的罪名,在阴暗的地牢里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终被沈逸川无情枪杀。

无人在意她的付出,无人记得她的功劳,在北洲十三区,人人皆道她是叛徒。

故事的结尾,沈逸川苦心经营,终于当上北洲领主,亲手剿灭祸世大反派季明尘,并以雷霆手段统治人类仅存的生存区,成为这片领地的王者,正道的光。

木笙笙与沈逸川患难与共多年,最终也打开了沈逸川冰封已久的心扉,成为了他最爱的女人。

木笙笙还留下了画面尾帧,那明媚灿烂的一句经典名言:“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木笙笙,木头的木,笙箫的笙。”

从此,世界和平,两人完美he。

温瑶:……

这什么古早狗血烂剧!?

她活在如此真实而鲜活的世界,这么多年苦守的道义,坚持的信仰,真诚的喜欢,到头来却只是用来推动男女主角的狗血恋爱?

温瑶是在愤恨与不甘中醒来的,她有意识的时候,能听到外面下着很大的雨,雨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

而室内冷清而安静,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酒精味道,旁边还有金属器具落在盘子上的轻响声。

一切动静,都感觉自己像是在医院或实验室里。

温瑶艰难地睁开眼时,恰巧看见眼前有道白衣身影在晃动,但因为灯光太过晃眼,刺激得她不禁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头顶传来男人低磁含笑的嗓音:“怎么了,我弄疼你了?”

温瑶大致也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她大概是被好心人给救了,并且目前还有医生在给她做手臂伤口缝合手术。

她想也没多想,极为配合地摇头:“没有。”

“医生,麻烦问一下……”

男人轻笑了起来,他笑时气息清浅,语调却戏谑到了极致:“医生?”

温瑶回忆着这个声音,惊吓得瞬间睁眼:“季明尘?!”

男人套着一身白褂,长身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他容颜俊美无双,在对上她的眼睛时桃花眼含笑,语调也一惯悠长散漫:“看来这回是真醒了。”

季明尘说着悠哉戴上橡胶手套:“小丫头,你这命可真大啊……”

温瑶望着对方是真的在给自己处理伤口,一时间心情复杂。

她被沈逸川放弃了,却被他给救了。

季明尘,东洲十四区长官,她和沈逸川敌对了多年的死对头,他们的关系说陌生也陌生,说熟悉也熟悉——打熟的。

北洲十三区与东洲十四区接壤,他们经常因为争抢资源相互开火。

在此之前的任何一次见面,都是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她多次用刀划烂了他的礼服,而他人骚嘴贱人又变态,次次逼得她怒火中烧。

温瑶以前除了守护自己的领地,另外一个无比坚定的梦想就是,手刃季明尘,为沈逸川的弟弟报仇雪恨。

但现在,他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并且……不止现在,方才梦里浮光掠影的画面中,她还见过她死后的情形。

在她惨死地牢半个月后,季明尘突然杀去了北洲,血洗了整个十三区基地。

那一场战役格外凄惨激烈,最后由沈逸川带头,十三区所有的异能者联合起来将他围剿,季明尘虽然侥幸没死,却被重创了体内元灵。

异能者均有元灵,这东西形似能量容器,元灵一旦破损,原本储存吸收的能量就会一点点流逝殆尽,直到彻底失去异能。

导致结局沈逸川带队攻入东洲时,季明尘无力抵抗,只能耗尽最后那点能量,以火自焚。

在那座白色的教堂顶层,他像是彻底疯了,火光映着那张惊绝的容颜,他大笑着走进玫瑰燃成的火海,毅然决然奔赴死亡。

那幅画面实在令人悲恸震撼,远山是橙红流云,地面是滔天火焰,所有的一切都在簇簇浓烟中焚烧殆尽……

温瑶以第三视角入梦,她不知道季明尘为什么突然不要命地杀去了北洲,也不知道他最后为什么甘愿放弃生命,选择烧毁一切。

会是……因为她吗?

她自认为与他除了战场相逢再无交集,何德何能让他为自己放弃一切……

可若不是因为她,为什么时间那样巧合,还有他死前手腕上戴着的,分明是她的那只银色手镯。

那是她出生的时候,她祖母送给她的,她和堂姐一人一只,为了找到失散多年的堂姐,这个镯子她一直戴着,哪怕在末世里漂泊,也从未离身过。

“……”

“小丫头,喊你三遍了,在发什么呆呢?”

温瑶回神时,猛然发觉季明尘正弯腰打量着她,桃花眼弯起,容色妖孽勾人。

不知道怎么面对这突然急转弯的关系,温瑶别开了目光:“……别叫我小丫头。”

“是么,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是个小丫头,拿着一把拖地的长刀,对着我就一阵乱砍。”

“我问是谁教你的,你还砍,啧啧啧,长得那么惹人怜爱,却一点都不乖……”

说着他又笑了起来,放下她纤白的手臂,转而用手指挑起她的下颚,仿佛才想起来似的:“哦,现在长大了啊,长成了漂亮的大美人……”

温瑶:“……”

每次听这妖孽变态说话,她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

哪怕现在是他救了她,她依然忍不住生气,拿刀砍他的冲动都快刻进DNA里了。

温瑶躲开他指腹的亲昵触碰,声音稍有些不自然:“可你也大不了我几岁,别这样叫我。”

“那叫你什么,温副队?还是温小姐?”

男人弯腰凑近,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血腥丝丝传入温瑶的鼻尖,大抵是空气寒凉,她甚至还能感受到他身上的体温,像被一层无形的暖热雾气所笼罩着。

温瑶不吭声了,却听人笑着开口,沉而欲的嗓音低哑缓慢:“那温小姐,烦请您……把裤子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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